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
1. 要總結經驗,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、責任意識,堅持以防為主、防抗救相結合,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,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,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,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,全面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。
——2016年7月28日,習近平在河北唐山市考察指出
2.樹立安全發展理念,弘揚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的思想,健全公共安全體系,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,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,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。
——2017年10月18日,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
3.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,全力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,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,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生活,最大程度降低災害損失。要加強應急值守,全面落實工作責任,細化預案措施,確保災情能夠快速處置。要加強氣象、洪澇、地質災害監測預警,緊盯各類重點隱患區域,開展拉網式排查,嚴防各類災害和次生災害發生。
——2018年7月,習近平對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
4.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擔負起“促一方發展、保一方平安”的政治責任,嚴格落實責任制。要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災害和安全事故調查評估制度,對玩忽職守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,依紀依法追究當事方的責任。
——2019年11月29日,習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
5.各級黨委和政府務必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,樹牢安全發展理念,絕不能只重發展不顧安全,更不能將其視作無關痛癢的事,搞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。要針對安全生產事故主要特點和突出問題,層層壓實責任,狠抓整改落實,強化風險防控,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,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。
——2020年4月,習近平就安全生產作出重要指示強調